2009年1月27日 星期二

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

目前中國有34個省級行政區,包括23個省、5個自治區、4個直轄市、2個特別行政區。在歷史上和習慣上,各省級行政區都有簡稱。省級人民政府駐地稱省會(首府),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。北京是中國的首都。

鄉鎮是中國最基層的行政單位。自治區、自治州、自治縣是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民族自治地方,它們都是祖國不可分割的部分。國家根據需要,還可以設立特別行政區。此外,為了便于行政管理和經濟建設,為了加強民族團結,國家可根據需要對行政區劃作必要的調整和變更。   香港和澳門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。中國政府已于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,成立了香港特別行政區。于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,成立了澳門特別行政區。

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圖(點擊進入)

  目前,全國共劃分為23個省、5個自治區、4個直轄市、2個特別行政區(見下表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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